
隨著最近法院禁令的新法律解釋,Ripple 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(證券交易委員會) 之間的法律僵局發(fā)生了重大轉變。
根據對密切關注此案的律師弗雷德·里斯波利來說,法院的臨時限制令特別適用于 Ripple 在 2018 年之前進行的機構 XRP 銷售。這意味著該公司當前和未來向機構的銷售仍然合法,只要它們不反映早期交易的結構。
這 SEC聲稱 Ripple 在 2013 年至 2018 年期間向機構投資者出售價值 7.28 億美元的 XRP 屬于根據美國法律非法出售未注冊證券的行為。
法官支持瑞波公司的辯稱,該公司通過所謂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向公眾出售數字資產XRP時,并未進行證券交易。然而,對于該公司早期的機構銷售,法院同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的觀點,認為這些銷售屬于未經注冊的證券發(fā)行。
Farrell 和 Morgan 對 Ripple 的監(jiān)管未來進行評估
加密貨幣法律評論員詹姆斯·法雷爾(James Farrell)也研究了此案,他同意里斯波利的解讀。他強調,這項禁令并非全面禁止機構出售。相反,它禁止瑞波違反《證券法》第5條,該條涉及出售未注冊證券。
Farrell 表示,理論上,Ripple 仍然可以向機構出售 XRP,前提是交易通過適當的監(jiān)管渠道。他解釋說,Ripple 可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(SEC) 申請“不采取行動函”,正式保證上述活動不會觸發(fā)執(zhí)法行動。
法雷爾的觀點也與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律師馬克·法格爾的觀點相吻合。這位律師表示,他相信SEC最終會放棄上訴——這一決定將最終結束這場長達四年的法律對決。但他補充說,上訴仍在進行中,因此該案件仍可能被視為“正在進行中”。
另一位著名律師比爾·摩根(Bill Morgan)為這場爭論增添了新的亮點,他寫道,只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再次投票批準相關條件,和解協(xié)議才能最終達成。這提醒我們,目前仍有多少層級的監(jiān)管程序在起作用。
Ripple 調整策略以符合監(jiān)管機構的要求
和 法律發(fā)展瑞波幣(Ripple)正處于困境之中,它徹底改變了向大型機構投資者出售資產的策略。公司管理層表示,他們不再進行那些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審查的交易。
自 2018 年以來,該公司在管理 XRP 銷售的策略上進行了刻意改變。該公司加大了信息披露力度,與監(jiān)管機構進行了對話,甚至探索提交注冊聲明以更嚴格地遵守合規(guī)性。
然而,這種主動策略與以往的保密銷售方式大相徑庭。
一些分析師還認為SEC領導層這可能會促使Ripple修改其戰(zhàn)略。盡管前SEC主席Gary Gensler被視為反對加密貨幣,但領導層和監(jiān)管規(guī)則的更迭可能會帶來更平衡的視角。這可能會降低Ripple因其機構活動而受到進一步執(zhí)法行動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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